索引號 002491165/2022-00341 文件編號
發布機構 市文廣旅遊局 公開日期 2022-12-2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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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杭州市文旅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文字)

發布時間:2022-12-28 11:16 信息來源:市文廣旅遊局 點擊量: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的各項目標任務,加強財政資金對我市文化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的保障推動作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製定背景

(一)製定依據

1.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文件精神和決策部署

2.2018年3月,市政府印發《關於實施全域旅遊發展戰略加快國際重要的旅遊休閑中心建設的若幹意見》(杭政函〔2018〕22號)

(二)必要性

1.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效期到期。原市旅委製定的《杭州市現代服務業旅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財建會〔2015〕196號)(以下簡稱《旅遊資金辦法》)和原市文廣新局製定的《杭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杭文廣新發〔2018〕27號)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

2.文旅融合發展新形勢、新要求。2019年,原市旅委和市文廣新局合並組建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機構職能改革為文旅融合發展提供了更大平台和機遇。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杭州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的行動計劃》文件要求,必須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平推進我市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為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貢獻文旅樣本。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文旅融合發展保障推動作用,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必須重新研究製定新的專項資金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杭州市文旅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文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主要包括資金來源、部門職責、使用範圍、補助標準、補助方式和程序、資金撥付、績效管理、施行時間等方麵內容。

(一)資金來源。明確專項資金是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於杭州市文化旅遊領域事業和產業發展的資金。

(二)部門職責。明確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文化廣電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的不同職責分工。

(三)使用範圍。《文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用於推動文旅深度融合發展,打造全域旅遊品牌,高水平建設國際旅遊休閑目的地,具體包括: 

1.文旅融合重點項目建設。文旅融合新業態、新產品項目扶持,重大文旅項目建設,“微改造、精提升”建設,旅遊驛站建設。

2.資源融合與消費促進。培育城市演藝新空間,提振文旅市場促消費,推動旅行社轉型升級。

3.高質量公共服務保障。公共文旅服務體係建設,西湖景區周邊核心區公共自行車文旅谘詢點,旅遊集散換乘和“96123”熱線服務等。

4.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扶持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代表性項目名錄以及非遺保護傳承載體等。

5.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文化和旅遊領域的其他重點工作。

(四)補助標準。明確了文旅融合重點項目建設,資源融合與消費促進,高質量公共服務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四個方麵扶持項目專項資金補助標準。

(五)補助方式和程序。專項資金采用因素法和項目補助方式進行分配。

1.因素法分配。對基本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係建設按常住人口數、地方財力、服務效能指標、品質提升指標、負分指標等5類因素計算綜合得分形成資金分配方案,將資金切塊分配到各區、縣(市),由各區、縣(市)按相關規定用於支持當地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係發展建設。

2.項目補助分配。項目補助原則上以事後補助為主,加強市級部門協同審核,避免與宣傳、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的財政資金補助項目重複申報、撥付。市文廣旅遊局組織項目初審、第三方審計、專家評審、項目複審、項目公示、黨組審定等程序,確定項目補助資金計劃。

(六)資金撥付。資金撥付根據省、市財政資金撥付規定和要求執行。通過轉移支付下達的資金原則上每年8月底前完成撥付。

(七)績效管理。市財政局、市文廣旅遊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資金預算分配安排,年度預算調整的重要依據。

(八)施行時間。明確了《管理辦法》2022年12月 28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解讀人:樓倻捷

聯係電話:0571-8525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