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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84X/2018-16200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18-11-26 主題分類 衛生 組配分類 定期清理評估結果
有效性 有效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統一編號

2018年度行政規範性文件評估報告

來源:杭州市衛生計生委 發布日期:2018-11-29 16:19 瀏覽次數: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文件,根據《杭州市衛生計生委關於開展規範性文件評估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組織開展了規範性文件評估工作,現將評估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清理主要依據為:《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307號)等規範性文件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

二、評估機製、方法

評估清理工作由政策法規處牽頭,具體文件評估清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即各處室負責對本處室實施的現行有效規範性文件進行評估清理。評估清理采取各業務處室研究、網上征求意見、收集相關單位意見等形式,形成了評估清理初步建議報政策法規處彙總。評估清理結果經各分管領導同意後,在機關外網上予以公示。

三、評估清理範圍

對杭州市衛生計生委2016年-2017年製定發布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全方位的清理評估。重點對期間出台實施滿1年的《關於做好杭州市醫養結合及護理型養老體係建設的實施意見》(杭衛計發〔2017〕6號)、《關於印發杭州市創新智慧醫療信用支付推進“信用杭州”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衛計發〔2017〕7號)兩份規範性文件實施後評估。

四、評估清理主要內容

評估清理主要按以下三個方麵開展:一是

(一)規範性文件執行的基本情況、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問題等。

(二)規範性文件各項規定是否切實可行,是否符合本市發展實際,能否有效解決實際問題、實現預期目的。

(三)規範性文件是否需要修改,是否還要繼續執行,還是應予以廢止。

五、評估結果情況

評估過程中征求了相關業務處室、相關部門以及公眾意見,並經政策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查,得出評估結果如下:《關於做好杭州市醫養結合及護理型養老體係建設的實施意見》(杭衛計發〔2017〕6號)符合國家醫養結合政策規定,有利於推動引領我市醫養結合工作,不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關於印發杭州市創新智慧醫療信用支付推進“信用杭州”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衛計發〔2017〕7號)符合法律政策規定,較好地落實和體現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上述兩份行政規範性文件,經報委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會議討論後,決定該繼續實施。

杭州市衛生計生委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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