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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作者: 宋愛華 文章來源: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加入日期: 2019-02-12 14:19:15
關於開展2019年春節期間全市重點公共場所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杭衛辦〔2019〕3號

各區、縣(市)衛生健康(計生)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

2019年春節即將來臨,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保障春節衛生安全,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監督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決定在春節期間開展全市重點公共場所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落實公共場所衛生安全主體責任

通過監督檢查進一步落實公共場所經營者衛生管理主體責任,督促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證件辦理齊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責任落實,流程科學、製度完善,公共用具用品及衛生設施清洗消毒、室內通風換氣及空調係統的清洗消毒規範。公共場所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無汙染源,加鎖加蓋,定期清洗消毒,涉水產品衛生索證齊全,水質檢驗合格等。

二、加強重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監測

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公共場所衛生安全隱患排查,結合省級“雙隨機”抽查,加強對人員密集的車站、商場(含超市)、旅遊接待中心、景點周邊的中小型賓館和旅店、美容美發場所、沐浴場所等公共場所及其二次供水設施的衛生監督監測。要重視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品、空氣質量、二次供水水質的監督監測,重視對管理薄弱場所檢查。

三、高效處置投訴舉報

各地要高度重視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按規範要求調查處置投訴舉報案件,及時答複舉報人。對投訴舉報中查實的違法情況及時處置,對嚴重違法單位必須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

各地要做好春節期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健全值班製度,確保值班人員通訊暢通。一旦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依法采取科學、有效的應對措施。

五、加大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宣傳力度

強化春節期間公共衛生專項檢查的輿論宣傳,重點宣傳檢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及時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件,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進一步拓寬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徑,營造人人關心公共衛生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地要對此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認真總結,及時將本地區春節期間工作情況總結及報表(蓋章文件及電子版)於2019年2月26日前報送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彙總全市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後報我委綜合監督處。

聯係人: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梁瑞靜、黃容平;聯係電話:86411284、86416809。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處:宋愛華;聯係電話:87926763。

附件:2019年春節期間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情況報表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杭州市衛生計生委辦公室代章)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