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衛辦〔2019〕28號 各區、縣(市)衛生健康局,西湖風景名勝區衛生健康分局,杭州錢塘新區教育與衛生健康局、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 為落實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綜合監督任務清單>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5月28日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2019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衛生規範,規範生活美容場所經營行為,強化經營者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 保護公眾健康權益和身體健康,特製定2019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範》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提高我市生活美容場所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促進全市生活美容場所的衛生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和提高,杜絕生活美容場所違規開展醫療美容行為,保障消費者衛生安全。 二、工作對象 本次專項行動對象為杭州市範圍內的生活美容場所。 三、工作要求 (一)製定工作方案。本次生活美容場所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時間為2019年5月至10月。各區、縣(市)衛生健康局及其衛生監督機構要結合當地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實際情況,及時製定本轄區生活美容場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 (二)注重工作結合。各區、縣(市)應將此次專項行動與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衛生監督執法雙隨機監督抽檢及日常性監督檢查工作有機結合,做好宣傳培訓、規範指導工作。 (三)嚴格檢查內容。每個轄區開展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檢查不少於轄區總數的20%,監督檢查內容包括: 1.是否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公示; 2.是否已開展量化分級,並公示量化分級結果; 3.是否建立衛生管理製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人員; 4.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5.是否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6.是否按要求配備消毒設施或設置消毒間; 7.是否按規定處理公共用品用具; 8.是否配備或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廢棄物存放設施設備; 9.是否張貼《生活美容服務承諾書》; 10.是否存在非法行醫行為: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開展醫療美容行為;是否存在借“中醫養生保健”為名開展診療行為。 其中對無證經營、不按規定處理公共用品用具、非法行醫行為開展重點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發現重大、典型案例及時上報。 (四)開展監督抽檢。對轄區內生活美容場所開展衛生監督抽檢,各轄區不少於15家,不足15家的地區全部開展檢測。檢測指標如下: 美容工具:大腸菌群和金黃色葡萄球菌; 毛巾:菌落總數。 四、信息上報 各地要認真做好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工作經驗總結,於2019年11月 1日前將工作總結及報表(見附件)以書麵和電子版方式報送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由該所彙總後報我委綜合監督處。 聯係人:杭州市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處:徐俊銳;聯係電話:87012082;電子郵箱:wsjwsjdc@126.com。 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梁瑞靜、廖維維;聯係電話:86411284、86416817;電子郵箱:jdek307@163.com。 附件:1.2019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彙總表 2.2019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監督抽檢結果彙總表 3.2019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場所衛生監督專項行動處罰情況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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