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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簡介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精神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廢棄物等監督管理。完善綜合監督體係,指導規範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