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84X/2021-30868 | 文件編號 | -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衛健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主題分類 | 衛生 | 組配分類 | 定期清理評估結果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統一編號 | 無 |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度行政規範性文件施行後評估報告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關於“製定機關適時組織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規定,提高本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質量,本年度組織對本機關起草實施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施行後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目的
根據文件製定目的,後評估重點對文件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及原因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研判,作出評估報告並進行評估結果運用。通過開展後評估,全麵客觀地了解規範性文件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製度設計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針對性地采取修改、廢止、完善製度設計等措施,進一步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二、評估範圍及內容
根據《杭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辦法》的規定,2021年度決定對現行有效施行滿1年的全部39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麵開展施行後評估。根據《杭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辦法》第五條規定,在全麵評估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選取《杭州市衛生計生委關於深化衛生計生“ 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關於印發杭州市新生兒先天性心髒病篩查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會同第三方機構開展專項評估。
三、評估組織實施
評估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公眾參與的原則,不預設評估結果,按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確定評估主體。組建評估工作組,評估工作由委政策法規處牽頭,業務處室具體負責對所起草實施的文件開展評估,文件實施相關單位參與評估;專項評估工作由受委托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開展,文件起草實施處室、單位予以配合,提供與評估有關的材料、數據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二)開展評估調研。廣泛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多種途徑搜集整理評估意見和建議。
1.發布評估公告。委政策法規處在杭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發布“規範性文件評估公告”,通過網絡征集社會意見。
2.開展調查研究。評估責任處室、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評估需要采取統計分析、實地調研、文獻研究、案卷評查以及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專家谘詢會等多種方式進行評估,收集、分析有關部門、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3.形成初步結論。評估責任處室彙總和分析評估意見和建議,並得出初步評估結論報送委政策法規處彙總研究處理。
四、評估結果及運用建議
經對納入評估範圍的39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文件的合法性、文件的合理性、文件的操作性等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形成如下評估結果:
整體上,被評估文件得到普遍遵守和執行,基本實現預期效果,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管理效率。2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內容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建議繼續有效;5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因機構名稱、管理現狀發生一定變化,建議暫予保留修改後重新發布;1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因存在階段性工作已完成、上位依據調整等情況,建議宣布失效和廢止。同時,對個別文件設定的配套製度和行政管理方式等提出改進和完善對策。
我委將根據評估結果,及時組織對文件進行清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