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84X/2021-31103 | 文件編號 | 杭衛發〔2021〕131號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主題分類 | 衛生 | 組配分類 | 應急預案 |
有效性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範圍 | 麵向全社會 |
關於印發《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衛生健康局(社會發展局),西湖風景名勝區社會發展局,委屬各單位,市二醫院,在杭部隊、企事業單位醫院,市管民營醫療機構:
根據《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杭政辦函〔2019〕80號)和《杭州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杭防指〔2019〕3號),我委組織製訂《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現印發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前發《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杭衛計發〔2018〕67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30日
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可能造成的公眾健康危害,保護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杭州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應急救援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杭州市範圍內發生的積水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所造成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醫療急救、疾病預防控製、衛生監督、心理幹預和可能由此造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防範意識,不斷完善衛生應急機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相關工作。
(三)依法防控、處置果斷。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本地防汛防台風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健全工作製度,提升衛生應急隊伍能力,實現對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的到來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重視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防範和衛生應急處置的科研和培訓,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地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工作,盡可能減少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帶來的健康危害。
三、組織指揮體係和職責
(一)市衛健委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衛健委按照本預案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做好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促受災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製、衛生監督和心理幹預等工作,負責協調衛生應急救援物資(藥品)的組織供應。市衛健委各處室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各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工作,做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製、衛生監督和心理幹預等工作,協調衛生應急救援物資(藥品)的組織供應。
(三)專業技術機構職責
1.醫療機構:負責對因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造成傷害的人員實施應急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到災區為傷病員、臨時安置點群眾、救災人員等開展醫療救護和健康教育指導工作。
2.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負責災前衛生防疫物資(消殺藥械、生物製品)的儲備,並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組織下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製定災區疾病預防控製工作方案,加強公共場所特別是臨時性避難場所的衛生防疫指導,避免發生傳染病疫情。負責開展災區傳染病疫情、病媒生物、飲用水水質的應急監測和相關健康教育工作,指導飲用水消毒與臨時安置點生活環境消毒、衛生防疫物資的調運。接到傳染病疫情信息後,負責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3.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照法律、法規開展災區及災民臨時安置點生活飲用水衛生及傳染病防治等工作的公共衛生監督檢查。
4.市急救中心和市獻血管理中心:分別負責指揮協調傷病員的院前急救工作和醫療救援的血液儲備、調度工作。
5.心理幹預機構(杭州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幹預中心):負責做好災區群眾的心理谘詢與幹預工作。
四、應急響應與終止
根據《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和《杭州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分為4級: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
(一)應急響應
接到杭州市政府啟動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響應的指令後,各單位根據響應級別(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響應級別標準見附件),做好以下工作:
1.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受影響的有關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單位安排應急值班人員,保持通訊通暢,隨時準備處理各種緊急情況。
(2)急救中心加強值班力量,車輛、人員24小時待命,有關醫療機構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有關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做好災後疾病預防控製工作準備。有關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隊做好衛生監督工作準備。
(3)遭受影響地區,要求實行嚴格的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製度,認真填寫疫情監測日報表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助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並由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每日16時前報市衛健委。對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助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及時上報,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在Ⅳ級響應行動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衛健委分管領導在崗值班,有關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管領導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2)各級醫療急救、疾病控製和衛生監督應急隊伍處於待命狀態。各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做好災後疾病預防控製工作準備。各級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隊做好衛生監督工作準備。
(3)遭受影響地區,要求實行嚴格的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製度,認真填寫疫情監測日報表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助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並由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每日8時、16時前報市衛健委,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在Ⅲ級響應行動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衛健委主要領導在崗值班,有關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要領導必須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2)各級醫療急救、疾病控製、衛生監督和心理幹預應急隊伍要準備好車輛、油料、醫療設備、藥品、消殺器械、快速檢測設備和試劑等應急物資,處於待命狀態。
(3)各級醫療和急救單位加強急診力量,做好現場救護、血液儲備、開通綠色通道收治傷員等各項準備工作。
(4)遭受影響地區,要求實行嚴格的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製度,認真填寫疫情監測日報表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助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並由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每日8時、12時、16時前報市衛健委,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4.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響應行動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衛健委主要領導負責組織全市衛生健康係統搶險救災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領導必須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2)各級醫療急救、疾病控製、衛生監督和心理幹預應急隊伍進入24小時待命狀態。
(3)遭受影響地區,要求實行嚴格的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製度,認真填寫疫情監測日報表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助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並由區、縣(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每日8時、12時、16時、20時前報市衛健委,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二)響應終止
接到市政府終止響應的指令後,經災區或其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確認對災區人群健康危害風險恢複到日常水平後方可終止。各單位恢複正常值班,及時總結本係統、本單位防汛防台抗旱、防雪抗凍和搶險救災工作情況,包括本係統受災情況、經濟損失、醫療救治、衛生防疫、衛生監督等,2個工作日內向市衛健委書麵報告,市衛健委及時上報市防指辦公室。
五、災後處置
災情發生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醫療急救、疾病預防控製、衛生監督和心理幹預應急隊伍深入災區第一線,做好各項衛生救災工作,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
(一)傷員救治
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等災害造成的受傷人員救治工作按《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監測
1.疫情、事件和症候群監測
在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基礎上,重點開展災後有關症候群應急監測,包括發熱伴呼吸道症狀、皮疹、腹瀉、急性黃疸等,重點監測人群包括老年人、兒童、孕婦、救援人員等。
2.病媒生物監測
結合當地主要季節性傳染病,開展室內外蚊、蠅、鼠密度和消長情況監測,重點關注場所主要有災民安置點、救援人員駐地、醫療機構等。
3.飲用水水質監測
強化災區飲用水水源水和飲用水的水質應急監測。增加集中供水點與二次供水點等飲用水水質監測頻次,加強臨時安置點和分散式飲用水(井水、山泉水等)的水質監測。
(三)衛生監督
開展飲用水安全監督檢查,加強對可能受汙染的自來水水廠水質監督,確保群眾飲用合格衛生的自來水。
(四)環境衛生與飲用水衛生
各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做好災區垃圾、糞便、汙水、家畜家禽屍體的無害化處理的技術指導;協助當地城建、愛衛辦等部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對被淹的住所、重點公共場所和災民安置點與救援隊伍駐地進行殺蟲和滅鼠等病媒生物控製工作。
根據飲用水水質監測結果和災後消殺滅技術指南,配發水質淨化劑、消毒劑,指導災區居民清洗、消毒受汙染的水井等,著重做好分散式飲用水消毒。必要時,配發簡易消毒裝置,確保生活飲用水安全。
(五)健康教育
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多種形式的傳染病防治和江河洪水、台風災害、山洪及地質災害、水利工程險情、城市內澇、幹旱災害、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等災害引發疾病的防護措施等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消除恐慌心理,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自身防病能力。
(六)心理幹預
杭州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幹預中心負責指導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隊伍並開展災區群眾的心理谘詢和心理幹預等工作。
(七)風險評估
在災後不同階段,災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評價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災區公共衛生風險和衛生應急處置效果、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意見,研判下一階段公共衛生風險,提出風險管理建議。
六、保障措施
(一)人員和技術保障
1.預案管理
市衛健委定期組織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修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情況製定相應預案,各醫療衛生單位根據職責製定相應實施方案。
2.隊伍保障
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做好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衛生應急能力,隨時接受市衛健委指揮調度。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工作需要,組建本級衛生應急隊伍,參考市級隊伍裝備目錄,配備必要的衛生應急隊伍裝備,並定期組織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相關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二)經費和物資保障
1.經費保障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年度災害預測預報,組織專家進行測算,並向本級財政申請和安排衛生應急專項經費,用於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含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工作、災後處置和災後恢複等。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安排專門經費,用於本級衛生應急隊伍的車輛、通訊和檢測設備等裝備的運轉維護與更新,以及隊伍的培訓演練。
2.物資保障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包括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在內的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製度,督促指導本級醫療衛生機構對急救藥品、器械、血液、監測和消殺藥品器械、快速檢驗儀器及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進行儲備、調用和補充更新。
七、附則
本預案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前發《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衛生應急預案》(杭衛計發〔2018〕6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