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84X/2022-28888 | 文件編號 | 杭衛發〔2022〕51號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主題分類 | 衛生、體育、醫保/衛生 | 組配分類 | 文字解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統一編號 | ZJAC67-2022-0004 |
《關於做好杭州市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按照浙江省“三免三惠”健康行動工作部署,為加快推進杭州市城鄉居民“三免三惠三提升”健康行動,提升城鄉居民幸福感和獲得感,結合我市實際,製定《關於做好杭州市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製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浙江省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管理辦法的通知》、《省衛生健康委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浙江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城鄉居民“三免三惠三提升”健康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製定本《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職能調整。參保城鄉居民(不含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市級牽頭部門由市醫保局轉為市衛健委。2023年起健康體檢項目經費調整為各級衛健部門申報項目預算。
(二)提高經費保障。在省標準基礎上,突出“一老一小”重點人群,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增加“頸動脈B超”項目,標準為60元/人,合計150元/人。經費分擔方式延續原城鄉居民體檢,市區各50%。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增加“中小學生心理行為初步篩查量表”項目,標準為7元/人,合計42元/人。經費分擔方式延續原中小學生體檢,按學校隸屬關係承擔。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說明
該文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範圍內施行。其他區縣結合實際,各自製定標準。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解讀人: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陳瑋臻、鄭燕飛
聯係電話:85255379、8525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