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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印發重點人群健康隨訪方案的通知
浙衛辦基層發函〔2023〕2號
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
為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冠重點人群動態服務和“關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3〕4號),進一步做好重點人群健康隨訪工作,預防和減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發生,我們製定了重點人群健康隨訪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3年1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重點人群健康隨訪方案
根據《關於做好新冠重點人群動態服務和“關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3〕4號)和《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現階段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服務保障的通知》,堅持“早發現、早識別、早幹預、早轉診”,進一步規範重點人群健康隨訪工作,預防和減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發生。
一、隨訪對象
隨訪對象主要包括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重點針對前期新冠重點人群健康調查標記為紅色重點人群和黃色次重點人群。
二、隨訪方式和頻次
在各市、縣聯防聯控機製統一領導下,加強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醫療服務專員,每個網格指定至少1名醫務人員提供專業指導服務。網格團隊利用“數字家醫”、電話、微信、視頻、智能語音等非接觸方式或上門隨訪等麵對麵服務方式,對黃色、紅色標識重點人群每周聯係分別不少於2次和3次。
三、隨訪內容
(一)健康評估。
通過問詢了解重點人群基本信息和健康狀況等情況。問詢內容包括:
1.您今年幾歲,平常有無患基礎性疾病,什麼疾病?現在控製情況怎麼樣,有無加重?
2.有無發熱、咽痛、咳嗽、咳痰、肌肉酸痛?
3.有無胸悶、氣急、氣喘症狀?
4.胃口是否正常,有無腹瀉,有無小便減少?
5.睡眠是否正常?
6.日常活動是否跟平常一樣?
7.有無新發的其他症狀?
8.一周內有無檢測過抗原?會不會測抗原?
9.同住家屬有無感染過新冠病毒或者先後出現感冒症狀?
如1-7問題有一項異常,需記錄:平素服用的慢性病藥物。
(二)體格檢查。
有症狀的,指導患者或家屬自測指夾式脈搏血氧儀及呼吸頻率,並告知結果。不具備條件的,上門開展檢測。
(三)分類幹預。
1.對無上述症狀人群,告知每天測體溫,如出現以上症狀要及時聯係網格醫療服務專員或家庭醫生。
2.對出現上述症狀人群,及時將信息推送至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診治,根據基礎疾病和患者症狀等情況,給予居家治療、門診就診、轉診至上級醫院或住院等建議,並分類開展後續的健康指導和健康監測等。
3.如首診在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有如下指征需立即轉診至就近的上級醫療機構:
(1)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
(2)呼吸頻率≥30 次/分或小於9次/分 ;
(3)高熱>5天;
(4)無法解釋的心慌、氣短;
(5)難以表達完整句子;
(6)嚴重皮疹;
(7)基礎疾病加重;
(8)新發單側肢體水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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